关于公布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
所属分类:企业新闻发布时间:2021年06月28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、《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、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鲁环字〔2021〕75号)等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,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现将公司相关信息公布如下:
1、企业名称: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
2、法人代表:李菲菲
3、企业所在地址:青岛市胶州市营海工业园
4、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:
有毒有害原料名称 | 2020年用量(t/a) | 用途 |
氢氧化钠 | 0.3955 | 调pH值 |
盐酸 | 0.708 | 调pH值 |
氨水 | 11.81 | 调pH值 |
醋酸 | 10.625 | 调pH值 |
磷酸 | 0.012 | 调pH值 |
五氧化二磷 | 0.188 | 干燥剂 |
5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、数量:
类别 | 有毒有害物名称 | 排放浓度 | 2020年排放量 (kg/a) |
有机废气 | VOCs | 0.77 mg/m3 | 6.8992 |
6、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:
序号 | 危废名称 | 类别 | 2020年产生量(t/a) | 处置方式 |
1 | 树脂 | HW13 900-015-13 | 0.8 | 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|
2 | 实验室废液 | HW49 900-047-49 | 0.05 |
3 | 乙醇提取废液 | HW06 900-402-06 | 1.5 |
7、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:
公司于2021年6月修订并发布了《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通过专家评审并报送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备案。公司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均合理有效,近几年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。
青岛康原药业有限公司
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